校园食品安全提示书
校园食品安全提示书
为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工在校园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温馨提示:
一、加强食堂管理。学校要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牢固树立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学校食堂应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建立并落实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要定期培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要取得健康证明,做好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学校要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学校要定期对自营、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食堂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食品安全。
二、遴选供餐单位。学校由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要与供餐单位明确双方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并向师生公示中标单位信息。需要现场分餐的,要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并保持分餐场所整洁卫生。学校应对供餐单位提供的每餐次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做好记录。学校外购食品的,应索取相关凭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不能及时分发的,按照保存条件贮存。
三、加强自我保护。广大师生进餐前要对餐食进行感官查验,不食用有异味、异物的餐食。自带食品要注意保存期限和保存条件,防止食品变质。不在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食物,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店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有关信息,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不购买过期或“三无”食品,不建议购买“五毛”、“一元”等低值食品,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四、促进学生营养健康。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制定学生营养工作的计划和方案,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制定有针对性的科学配餐计划或营养食谱,以周为单位,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每天的带量食谱。合理烹调,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以蒸、炖、烩、炒为主,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烹调好的食品不应存放过久。不制售冷荤凉菜。学校应提供白开水,控制含糖饮料,校园内不得出售含糖饮料。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培育科学的营养观念。
二〇一九年五月